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北段715号,邮编610000;以下简称“我行”)始终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我行深知个人信息对儿童及其监护人而言的重要性,也感谢儿童及其监护人对我行的信任。为了更好地保护儿童信息,除《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外,我行将通过《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向儿童及其监护人说明我行会如何收集、存储、保护、使用及对外提供儿童的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儿童信息”),以及我行为儿童及其监护人提供的访问、更正、删除和保护这些信息的方式,并说明儿童及其监护人所享有的权利。本规则中“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除另有约定外,本规则所用术语和缩略词与《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的术语和缩略词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规则为在《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基础上制定的特别规则,专门适用于我行涉及儿童个人信息处理的产品或服务。与《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本规则未载明之处,则参照适用《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为了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是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请您仔细阅读本规则。如果您是儿童本人,您需要和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一起仔细阅读本规则,确认了解我行对儿童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特别是采用粗体字进行标注提示的部分),并在征得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我行的产品或服务,或向我行提供个人信息。阅读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本规则“六、如何联系我行”确定的方式联系我行咨询。如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同意本规则,您有权并应立即停止使用我行产品和服务,并注销相关服务,我行将停止收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
一、我行如何收集和使用儿童信息
1.在实现我行个人产品和服务渠道(如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面、智能柜台、自助设备、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远程银行客户服务等)的核心业务功能过程中,我行出于满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向客户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或根据客户授权同意的以及法律允许的其他目的,将可能收集和在使用我行产品或服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使用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儿童信息,以及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客户的授权同意合法向第三方收集的儿童个人信息,用以向您提供服务、提升我行的服务质量、保障您的账户和资金安全等。
2.我行在《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或具体产品(或服务)协议、授权书中,已结合具体服务说明了需要客户知悉或同意我行以包括收集、使用等方式处理相关儿童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种类、范围以及拒绝同意的后果等内容。鉴于儿童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我行还将按照法律规定向客户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等。
3.我行提供的与儿童有关的服务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如您选择使用《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及本规则当中尚未涵盖的其他服务,或出现其他我行需要超出上述收集范围收集儿童信息情形的,我行会通过页面提示、交互流程、协议约定等方式另行告知,并重新取得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4.在以下情形下,我行会停止对儿童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法律法规或监管另有规定的除外:
(1)我行对儿童信息的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2)我行不再为您提供我行的产品或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3)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撤回同意;
(4)我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儿童信息;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行如何存储和保护儿童信息
1.我行会按照《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约定存储与保护儿童信息。我行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对可能接触到儿童信息的工作人员采取最小必需的授权原则,并采取技术措施对工作人员处理儿童信息的行为进行记录和管控,避免违法处理儿童信息。
2.请务必妥善保管好儿童的账户登录名及其他身份要素。请使用复杂密码,协助我行保证儿童的账号安全。在使用我行服务时,我行会通过登录名及其他身份要素来识别个人的身份。一旦泄露了前述信息,可能会蒙受损失,并可能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如发现账户登录名及其他身份要素可能或已经泄露,请立即和我行取得联系,以便我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或降低相关损失。
3.如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我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或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行还将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处置情况。
4.我行仅在《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及本规则所述目的的最短必要期间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存储儿童信息。我行已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儿童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我行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儿童信息。我行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儿童信息安全防护工作。为保障儿童信息安全,我行会使用必要安全技术及配套的管理体系来防止儿童信息被泄露、毁损或者丢失。
三、我行如何对外提供儿童信息
1.我行承诺对儿童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仅在《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约定的情况下对外提供儿童信息。如果为了向您提供服务而需要将儿童信息共享至第三方,我行将开展儿童信息保护的影响评估,要求第三方对儿童信息采取保护措施,并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另外,我行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告知共享儿童信息的类型、处理目的、处理方式、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并征得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确认第三方已经征得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2.我行委托第三方处理儿童信息的,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与受托公司签署协议,明确处理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保护措施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并对受托公司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要求受托公司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我行的要求处理儿童信息;
(2)协助我行回应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的申请;
(3)采取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并在发生儿童信息泄漏安全事件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我行反馈;
(4)委托关系解除时及时删除儿童信息;
(5)不得转委托;
(6)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儿童信息保护义务。
3.我行不会公开披露儿童信息,如确需披露,我行会向客户告知披露个人信息的目的、类型,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儿童个人权益的影响,并事先获得儿童的监护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单独同意或授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我行可能会公开披露儿童信息,届时我行将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执行。
四、我行如何实现儿童个人信息权利
在使用我行服务期间,为了让您可以更加便捷地访问和管理(包括访问、更正、撤回同意、复制、删除等)儿童信息,同时保障您注销账户的权利,我行提供了相应的操作设置,您可以按照《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五、我行如何实现您的个人信息权利”的指引进行操作。
五、本规则的适用及更新
因业务需要或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我行会适时对本规则进行修订。修改后的内容会通过我行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公布后即生效,并取代此前相关内容。
如果您是儿童的监护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请您仔细阅读和选择是否同意本规则更新后的内容。如果您是儿童本人,您需要和您的监护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共同仔细阅读本规则更新后的内容,并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我行的产品、服务或向我行提供个人信息。
您需要对本规则更新后的内容知悉并确认。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服务,并注销相关的用户,我行将停止收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如您继续使用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更新后的规则并愿意受更新后的规则约束,我们将执行更新后的规则。
六、如何联系我行
如您对本规则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拨打我行客服电话:96998,登录我行官方网站(www.scbank.cn),关注“四川银行”微信公众号或到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或反映。受理您的问题后,我行会及时、妥善处理。一般情况下,我行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若情况复杂,我行可能在三十天内给您回复,并告知您外部纠纷解决途径。如您对我行的回复不满意,您还有权通过投诉、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向行业主管机关、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及司法机关寻求解决方案,保护您的正当权益。
我行全称: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北段715号,邮编610000。



